植物的命名规则

双命名法

所谓双命名法就是指植物种的命名用2个拉丁词或拉丁化形式的词构成的方法。一个植物的学名
属名(拉丁文) + 种名(拉丁文) + 第一个命名者(缩写)三部分组成。因为命名者的名字在植物学名使用时可省略,所以得名双命名法。

(1)属名有以下几种类型

  1. 多数为古拉丁或古希腊名。如Pinus(松属),Ficus(无花果属) , Salix(柳属) , Quercus(栎属)是古拉丁名, Celtis(朴属)古希腊名。
  2. 有表示特征的。例如Liqui damber (枫香属)为两个拉丁词所组成,即Liquidus (液体)和ambar (琥珀)合成为”有琥珀状的树液”之意。
  3. 表示某植物原产地,如Taiwania(台湾杉属)是台湾的拉丁拼音,Fokienia (福建柏属)是福建的拉丁拼音。也有用原产地地方名的音译名,如Lithi (荔枝属)。
  4. 用人名命名的,其构成方式为在人名末尾加字母,如人名末尾字母为辅音,可加上一ia,如Chunia (陈氏木属)由Chun (陈焕镛)而来;人名末尾字母为元音或为-er时,则加-a,如Torreya (榧属)由人名Torrey (美国人)而变来。再如Goodyera (斑叶兰属)由J. Goodyer (英国人)而变来。

(2)种加词

通常表示形态特征,产地或用途。书写时均为小写。大多用形容词,少数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。

(3)命名人

  1. 采用缩写法,缩写到第二个元音之前,如果人名只有一个音节不缩写。例如Benth. =G. Benthamde 缩写。Hook. =W. J. Hooker 的缩写
  2. 中国学者的命名人一律用汉语拼音名缩写
  3. 如两个人合作命名时,则在两个命名人之间加et (和),例如Phyllostachys platyglossa Z. P. Wang et Z. H. Yu(灰水竹)。
  4. 如果命名人并未公开发表,由别人代他发表时,则在命名人后加“ex”‘或”apud” ,再加上代为发表人的名字。例如Shibataea kumasaca (Zollinger ex Steudel) Makino ex Nakai(倭竹)。
  5. 当父子(女)均为命名人时,儿子或女儿的姓后加上“f.”或“fil.”(filius儿子,filia女儿)。如Hook.f.。
  6. 如果原命名人的属名错误,后人在更正后将其名字放在种加词之后,并加上括号以区分。所以倭竹的学名有点意思的。先是Zollinger和Steudel对其命名,但是后人(Makino)根据研究发现他们分错属了,所以委托或者是让Nakai代发表正确的学名。

(4)一些缩写

  • 亚种为Subspecies,缩写为”sub.”
  • 变种为Variety,缩写为”var.”
  • 变型为Form,缩写为“f.”
  • 栽培变种为Cultivar,缩写为“cv.”,不过,自1996年1月1日以后,便不用“cv.”表示了。

(5)品种的命名

品种的命名与一般命名类似,就是将品种加词用 ‘……’ 引起来放在种加词之后,与种加词不同的是品种加词用正体,非斜体表示